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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十二次彩虹助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9 来源:陈勤

各同学:

根据宁波市慈善总会《关于做好第二十二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意见》(甬慈〔2024〕6号)文件要求,我院将开展第二十二次彩虹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彩虹助学评选对象

家庭贫困的本科一、二年级学生,且在校表现好,学业成绩优秀。凡本科三年级(含大三)以上,请不要推荐。

二、评选名额和资助金额

第二十二次彩虹助学机械学院名额为1名。

助学金额为每位学生一学年5000元。

三、评选条件

学生家庭贫困,须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出走无音讯。

2、父母双残。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3、单亲。主要劳动的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收入。

4、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四、评选进程

1. 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请于3月24日16:00将纸质《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附件1)和相应佐证材料提交至9号楼402-2陈勤老师处。

2. 学院审核、推荐:学院负责核实申请学生的情况,并根据学生申报内容填写《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上交至学工部。

3. 学校审核:学工部根据评选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候选人,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宁波市慈善总会。慈善总会拟于5月中旬在宁波晚报上登载学生简况,面向社会开展认助工作。暂定6月上旬召开认助人与受助学生见面会,发放助学金。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并提交《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和《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情况汇总表》,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业成绩,由学院评定。在校表现分为突出、好、较好;学业成绩分为优异、优秀、良好。学生在班、系、院所担任的职务和获得过的奖学金,或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均需在院校评定意见中填写。

 

附件:1.《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

  2.《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5757823035

地点:9号楼402-2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工办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