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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杨咏曼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4 来源:陈勤

各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杨咏曼奖助学金”评比条例》,特制定评比细则如下:

一、评审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

二、评审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5日

三、评选范围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建档资助对象。

四、奖助学金金额及名额

1.受奖名额及金额:每年3名,每人3000元。

五、评比条件

1.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建档资助对象;

2.学习刻苦,诚实守信,生活节俭,无不良嗜好,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就读期间未受过违纪处分,上一学年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3.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学生上学年学习积点分在所在专业(学科大类)同年级前50%;新生高考成绩在所在专业(学科大类)前20%;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考虑,未曾获得过此项奖助学金者优先考虑。

六、评审程序

1.11月13日-11月1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

2.11月16日16:00前,申请者将以下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9号楼402-2陈勤老师处,电子材料命名为“姓名+杨咏曼助学金”发送至邮箱524095859@qq.com:

(1)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杨咏曼奖助学金汇总表 (电子版和纸质稿)

(2)感谢信(电子稿和纸质稿)

(3)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杨咏曼奖助学金审批表(纸质稿)机械学院学工办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名单和受助档次,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的申请材料、汇总表(书面形式和电子稿各一份)二级学院盖章后报学工部审批。  

3.学院“杨咏曼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最后确定并公布受助学生名单。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5757823035

电子邮件:524095859@qq.com

地点:机械楼402-2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工办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