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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博达”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9 来源:陈勤

各班级:

为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具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进一步做好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精神,现将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博达”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达”奖助学金评选对象

具有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学籍的、且被列入评奖学年资助对象档案或近期因家庭突发困难被确认为资助对象。

二、评选名额和资助金额

名额:29;奖学金金额:每人3000元。

三、评选条件

符合本学年二等及以上奖学金评比条件(材料要求等参照2023版《学生手册》规定内容):

1、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4项以上“优秀”或“有”。

2、文明寝室卫生检查学年总评成绩为优秀等级。

3、本学年总积点分为正,且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25%。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同等条件下,学年积点分高者优先。

四、评选进程

(一)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后,统一上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完毕后将以下材料于11月14日16:00前提交二级学院学工办审核。

1.《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奖学金申请表》(电子表和纸质表);

2.《2022-2023学年博达奖助学金汇总表》(电子表和纸质表);

(三)二级学院学工办要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排序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工部审批:

(四)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对各二级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

五、注意事项

除国家助学金,原则上各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其他奖助学金荣誉可兼得、奖金不兼得,奖学金发放遵循就高原则。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5757823035

地点:机械楼402-2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工办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