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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院长特别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18 来源:陈勤

各同学: 

为切实做好我院 2022-2023 学年院长特别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积极培育自立自强、励志向上、感恩反哺的精神,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在籍四年级学生(满 6 学期); 

(二)诚实守信、生活简朴,并列入本学年或者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三)每学年非学业因素总评指标无不合格项且有 4 项及以上为“优秀”或者“有”,文明寝室卫生检查学年总评成绩均为优秀等级。 

(四)每学年总积点分名次均在同专业年级前 25%; 

(五)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免测学生除外); 

(六)前三学年中,累计获得以下奖项 3 次及以上,其中获得过项目 3-6 项者优先: 

1.获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2.获国家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3.参加A类国家级或B类一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含铜奖)及以上奖励(集体项目奖排位前 5 名);

4.参加A类省级或B类二级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含银奖及以上奖励(集体项目奖排位前 5 名);

5.科研成果在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如果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则向后顺延一名);

6.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文艺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同等条件下,同专业年级总积点分高者优先。

二、评比名额 1 名 

三、评审程序 

(一)10 月 14 日-10 月 19 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 9 号楼 402-2 学工办陈勤老师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4095859@qq.com(命名为姓名+班级+院长奖助学金)。

 上交材料如下:

1.《2022-2023 学年科技学院院长特别奖助学金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 

2.《科技学院院长特别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稿)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3.个人简要事迹(电子稿+纸质稿) 内容要求:个人简介(100-200 字,生活照)+个人事迹(分篇章)+寄语学弟学妹+师长点评 

4.以助学·铸人·筑梦为主题,结合四年自身资助经历,写一篇文章(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字数 2000 字之内。 

(二)10 月 19 日-26 日,学工办对班级推荐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的申请 材料报学工部师生活动中心办公室 222。 

(三)10 月 26 日-30 日,学工部进行审核,审核后名单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名单后报院长审批。审批通过后在学院公示一周。 

(四)11 月-12 月,开展事迹宣传与报道工作。 

联系人:陈勤,联系电话:15757823035; 地址:9 号楼 402-2,邮箱:524095859@qq.com。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