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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第二十一届 “十佳学生” 、第五届“校园之星”以及第二 届“公牛专业卓越奖”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2-04-23 来源:李璐

各班级: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学院良好学风和院风建设,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学字〔2020〕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开展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第二十一届“十佳学生”、第五届“校园之星”以及第二届“公牛专业卓越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范围

十佳学生:入学满5学期的在籍三年级学生。

校园之星:评定时具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的在籍学生。

公牛专业卓越奖:评定时具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的在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十佳学生的评选参照学生手册;

2、校园之星的评选;

(1)奖项设置:创业之星、科研之星、励志之星、公益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学生干部之星、道德模范之星。每个奖项设1-2人,提名奖数人。当年度如无符合条件学生入选,该奖项可空缺。

(2)参评具体标准:

A.创业之星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项目已启动,并初具规模,创业项目能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临时就业岗位,事迹突出;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积极参加各类创业比赛并取得成绩者,优先考虑。曾获得学院“科 研创新标兵”荣誉称号。 

B.科研之星

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在同学中能起到 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的典型;热爱科研,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 创新能力,并在校内外各项科技竞赛中取得一定成绩,在专业领 域中有一定的学术成果。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申报大 学生科研项目并立项者,予以优先考虑。曾获得学院“科研创新 标兵”荣誉称号。 

C.励志之星

生长在贫困家庭或特殊家庭,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 和远大的理想,面对挫折有迎难而上和不畏艰难的勇气,没有优 越的家庭条件却有着令人敬佩的人格力量和优异的学习成绩,上 一学年无补考、重修现象。本奖项限贫困生申报。

D.公益之星

积极支持和响应上级、及校团委组织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曾获相关奖励;团结和带领周围同学,利用寒暑假和业余时间组 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实 践经历真实可信,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并得到同学的广泛 认同。获得市级以上相关奖励、曾获得“三星级志愿者”、或在 防疫抗疫工作中,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并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曾获学院“实践公益标兵”荣誉称号。

E.文艺之星

要求在书法、绘画、歌唱、器乐、舞蹈、摄影、演讲等方面 有特长,并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文艺活动,特别是作为主要组织 者或演员参与校内文艺类比赛、大型演出活动,在国家、省市比 赛等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者,优先考虑。曾获得学院“文艺活动 标兵”荣誉称号。 

F.体育之星

弘扬体育精神,鼓励和带领周围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 种体育竞赛活动,具备运动天赋和特长,并积极参与各级体育活 动,在国家、省、市(校)等活动或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者,优 先考虑。曾获得学院“体育运动标兵”荣誉称号。 

G.学生干部之星

要求参评学生必须是各学生组织的骨干成员或班级主要负 责人。工作积极主动,以身作则,为学院做出特殊贡献,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所在组织(班级)或申报者本人曾获校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优先考虑。曾获得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 号。 

H.道德模范之星

关心他人,主动为身边的困难同学、弱势群体等提供无私帮 助;爱护公共财物,勇于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孝敬长辈,尊重师长,关爱同学,同窗和睦,事迹感人。相关事迹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市级以上媒体报道者,优先考虑。

3、公牛专业卓越奖评选基本条件是指在本专业领域内有突出、卓越的表现,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同等条件下,学年 总积点分高者优先。

(1)专业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类比赛获国家级奖项,个人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个人获特等奖则直接认定),团队比赛获二等奖 及以上且个人排名前二;

(2)发表多样化论文,c 刊以上(以学院认定的 c 刊目录为准);

(3)专著、译著(第一作者),正规出版社出版;

(4)各类文学作品,正规权威网站连载;

(5)艺术绘画等作品被美术馆等正规国家机构收藏;

(6)获得发明专利;

(7)考取国家级证书;

(8)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受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9)其他由官方主办的文体竞赛,或国家级比赛个人前三名, 团体赛前三名(团体赛由团体名义表彰);

(10)考取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

以上条件均有学工部和教务部共同认定。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名额推荐: “十佳学生”及“公牛专业卓越奖”,各班 级可推荐 1-2 名候选人,并做好排序; “校园之星”,每个奖项 每个班级最多可推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2、时间安排:各班级将于2022年4月26日16:00前将三个奖 项的推荐表、事迹材料(1000字以上)、活动图片、证明材料、 汇总表(电子+纸质)等推荐人选材料统一上报学工办,电子材 料统一打包发送至1004014791@qq.com逾期不再受理。学工办 对所有候选人员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每个奖项候选人名单,并组 织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材料和答辩结果,经学院奖 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后公示最终名单上报学工部。

四、评选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评比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实事 求是原则;

2、同一学年,“十佳学生”、“校园之星”及“公牛专业 卓越奖”这三个奖项之间不可兼得;

3、原则上,上一年度评选上“校园之星”的同学不再申报;

4、申报学院“十佳学生”“校园之星”及“公牛专业卓越 奖”的候选人必须从二级学院“十佳学生”“校园之星”及“公 牛专业卓越奖”获奖人中推荐:

五、表彰和奖励

1、学工部对这三个奖项进行表彰,“十佳学生”颁发荣誉 证书和每人壹万元奖金; “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和每人伍仟 元奖金,“校园之星”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和每人一千元奖金;“公牛专业卓越奖”颁发荣誉证书和每人壹万元奖金。 

2、学院通过网络、宣传栏、微信、海报、巡讲等多种途径 对“十佳学生”“校园之星”“公牛专业卓越奖”的事迹进行宣 传,并将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华棋 电话:13567450406、548343

     张 哲 电话:15934572926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工办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