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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2-04-02 来源:学工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神话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该和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神话新发展阶段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我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院字〔2020〕5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各二级学院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更多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强化实践体验,渗透劳动育人,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

1.优先鼓励在学术研究、科技竞赛、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的学生科技创新团队申报。

2.项目申请人为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已申请过和未结题的项目不能申报2022年项目),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原则上负责人所在学院即为团队所属学院。

3.项目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最多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4.每位本科生限牵头申报一项,同时另可参加一项;或限参加两项。超额申请或参加视为全部项目无效。

四、申报流程安排

4月17日前,学生团队撰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上报至机械学院学工办,电子上交至706441570@qq.com。

为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学校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附件3)。学校鼓励学生在原有项目(如教师项目转化或学生研究计划项目、学科竞赛等)基础上,开展进一步深入研究。对已取得一定成果的在研项目的申报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联系人:机械学院学工办402 李华棋 电话:548343

邮箱:526999635@qq.com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