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1、本次创新技能素质学分申请时间为:第十周(11月8日—11月14日)
2、申请途径:登录教学服务信息平台http://10.88.109.40, 点击我的->创新技能素质认定,进入认定界面。该界面提供新增、删除、修改、查看的功能。
3、相关要求:
所获成果均应是在校期间(从入学报到日起算)获得,且已取得证书、奖状原件或发表见刊;已毕业和结业学生不能申请。
集体奖项参与学生前五位满分认定,第六位起折半后取整认定;论文、项目、作品、专利类等集体成果,参与学生根据学院有关科研工作量分配的规定计算个人学分后取整认定;网络版不计入学分认定范围。
同一项目成果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如:大学英语四六级都通过,就高认定六级学分。)
创新技能素质学分计入学生毕业总学分。
大学外语等级考试证书,不用自己系统里申请,第7学期教务部统一导入系统。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达总分60%及以上,予以认定学分,425分不予认定学分。
申请提交后,请将学号、姓名、班级、联系方式写在证书复印件醒目处,并于申请周内将证书、奖状、论文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交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办现场核验,确认无误后,原件当场退还学生本人。
若本学期来不及申请下一学期可以继续申请。
两周后可登录教学服务信息平台个人主页,对学分认定结果进行查询。
备注:1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从2021年起获二、三等奖,按校级获奖认定;
2 浙江省大学生物理(理论)创新竞赛从2021年起按市级获奖认定。
教务部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