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博达”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15 来源:李璐
各班级:
为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具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进一步做好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精神,现将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博达”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达”奖助学金评选对象
具有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学籍的、且被列入本学年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或近期因家庭突发困难被确认为经济困难学生(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二、评选名额和资助金额
机械学院共18人,3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符合本学年二等及以上奖学金评比条件(参看2021版学生手册)
1、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4项及以上“优秀”或“有”;
2、文明寝室卫生检查学年总评成绩为优秀等级;
3、本学年总积点分为正,且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25%,且补考后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四、评选进程
(一)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11月12日-15日认真填写企业微信网上办事大厅《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后,统一上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完毕后提交机械学院学工办审核。
五、注意事项
除国家助学金,原则上各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其他奖助学金荣誉可兼得、奖金不兼得,奖学金发放遵循就高原则。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0574-87609656
地点:机械学院9#402-2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工办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