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院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13 来源:李璐
各班级:
为做到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我院2021学年学院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定名额、等次及受助金额
学院助学金分为二档,机械总评选名额为30名。其中一档助学金9名,2000元/人;二档助学金21名,1000元/人。
三、评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及格项,本学年无违纪处分;上学年文明寝室卫生总评成绩为合格以上等级;
(二)学习勤奋刻苦,积极上进,生活简朴;
(三)被列入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或者因天灾人祸,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
(四)未获得当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已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四、评审程序
11月12日-11月1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网上办事大厅填写学院助学金申请表。(未认定贫困生同学请附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需二级学院签署意见)。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0574-87609656
地点:机械学院9#402-2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工办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