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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0-02-15 来源:学工办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浙江团省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2020年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选拔、推荐最优秀的学生科研项目,学校从即日起受理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积极动员、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二、申报要求

1.根据各学院2019年学生科研考核成绩,近几年“挑战杯”、“创青春”竞赛成绩,每个二级学院推荐一个项目,经过学校组织专家老师评审,择优推荐三个项目。建议申报项目可在2019年校“创青春”竞赛,2019年SRIP项目等具备一定研究基础、取得阶段性成果的目中选拔产生,经学院评审,择优选拔。

2.每个项目需配置至少一位专业指导教师,所有项目指导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相关指导教师在研课题相结合。

3.项目负责人上一学年积点分必须名列年级50%以内,且相关专业课程成绩名列班级20%。

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2018级本科生。

5.曾参与各级学生课题研究但未能按时结题的学生,不能参与申报本项目。

6.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两位)同期参与研究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7. 请各学院务必于2020年3月26日16:00前,将项目电子版申请书、汇总表发送申报书电子版(Word、PDF版本各一份校团委科研创新中心电子邮箱:ndkytwkyb@163.com待开学后将纸质版上交至师生活动中心301。

三、项目管理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是浙江省最高水平的学生科研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资助经费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申报项目一经立项必须按时完成、顺利结题,否则将直接影响学院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名额。

3.各学院推荐项目未能通过省级项目立项审批的,将作为学校校本级立项。

4.项目管理其他事宜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5: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6: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doc

共青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团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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